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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手交货的约定,是自古以来买卖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若买卖双方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一方不交钱,另一方当然可以拒绝交货,在法律上把这种情况定义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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