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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盗设备“失灵”谁担责

遭受损失。原告按约履行了支付2400元服务费的义务,但被告安装的防盗设备并未保障原告财物不被盗窃,由此给原告造成的10.95万元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盗窃案被公安机关侦破后,退回了原告1.24万元的物品,故应从原告所受损失物品的数额中扣除。因此,原告诉讼请求中的多余部分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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