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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不便宜
罪行为造成的损失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直接作出判决;刑事案件已经由其他法院审理的,可将与该刑事案件相牵连的民事案件移送至审理该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这样,就能避免受害人久等案件侦破,其民事权益却无法得到及时保护的情况。栏目主持人:成韵 che<<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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