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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对幼女的保护

接触的,构成强制猥亵罪,而非强奸罪。如果将性器官的接触作为强奸罪的既遂标准,则混淆了强奸罪与强制猥亵罪的界限。本罪的对象是未满13岁的幼女。一般来说,对13岁以上的妇女,只有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实施奸淫,才能构成强奸罪,如果妇女自愿,自然不构成强奸罪。但如果是未满13岁的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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