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性贿赂入刑当慎之又慎

受贿人”强行而为就可以构成强奸罪。但如果不承认女性仅仅是贿赂的内容时,受贿人对他人行贿转移的物品进行占有后即使强行“摆弄”,“受贿人”还能构成强奸罪吗?如果刑法增设了“性贿赂犯罪”,满足了人们对“性贿赂犯罪”在情感上的愤恨之后,当女性一旦成为了“性贿赂犯罪”对象中的
<<上一页  下一页>>

jcfy20132134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