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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贿赂入刑当慎之又慎

“性贿赂犯罪”,但这里必须有一个必要的前提条件和现实的社会基础,即必须与性的时代生存条件相吻合。但如果“性”的时代生存条件允许其从人体中分离出来,正像劳动力从人体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社会商品一样,能够有一个社会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一个买卖市场,此时妓女不是商品,但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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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3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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