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贪污第一案
奈地说。但令人奇怪的是,这样一起明显的违规违法分配安置房的事件,却得到了安置房分配主管部门——永嘉县瓯北镇政府的书面签字同意。村民于2011年1月11日,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永嘉县瓯北镇政府撤销同意“新桥村新桥大厦、新桥商贸大厦、蔡桥商贸大厦分配方案(包括调整方案)”的行政决定,但永嘉县人民法院却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村委会主任余乾寿解释:“我有13套,这个是顶名字用的,顶名字是为了审批手续,不报上去手续批不下来。”按照余乾寿的解释,村干部名下之所以拥有大量安置房,只不过为了顶个名审批方便而已,并不是真的分配给村干部。当地一位知情人透露,就是这种“挂名”,让安置房分配脱离了各方监管,最终形成了两个利益输送链条:其一,部分官员以低价或者免费获得安置房;其二,关系户可以通过成本价获得安置房,然后关系户再给村委会成员巨额回扣。在2011年村民的举报曝光之后,案件引发了全国的轰动和舆论关注。时任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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