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村官贪污第一案

乾寿曾犯有前科,1994年经有关部门审查,他犯贪污新桥村集体财产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期满后,余乾寿倚仗本村他的余姓大家族,再拉拢本村大姓族胡姓,所以再次当上了新桥村村长。余乾寿凭着本村余、胡姓族的优势又连任三届新桥村村委主任(村长)。他在这三届任期期间,胆大妄为,干了不少违纪非法的事。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余乾寿在任时为所欲为,大肆侵吞挥霍集体资产,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请看一看这位法盲村长的斑斑劣迹:2008年元月即将换届选举村长前,余乾寿伙同其他村干部,将村集体资金分给全村村民,非法笼络人心,而且扬言自己选不上村长,看下届村长怎样来处理账务;余乾寿将居住环境一流的本村集体财产新华公寓送给了市、县、镇有关干部共计套房12套,店面五间,合计价值2500万元左右,给新桥村集体财产带来重大损失;2005年余乾寿将瓯北镇黄金地段金三角大酒店后面村集体土地五亩出售给邻村蒋贤云,售价仅100万元,而实际价值超出
<<上一页  下一页>>

jcfy20132417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