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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贪污第一案

,而应该分得的村民没有分到应有的村安置房……在“双规”其间,余乾寿还诉苦说,安置房项目开始于2007年。“当时房地产市场低迷,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都不愿意出钱,最后,两家房产开发公司和新桥村委会约定,他们垫资启动安置房项目建设。这个苦衷一度成为焦点,然而,其真相是新桥村要建安置房这一消息一传出,多家房地产公司均有意代建该项目,这与余乾寿之前的说法完全相反。如果自己明目张胆地拿到房产公司的分红,迟早会被发现。为掩人耳目,余乾寿授意由其朋友陈伟荣替他出面。2008年,余乾寿以陈伟荣的名义与两家公司先后签订虚假的合伙经营协议,并将协议落款时间提前到安置房项目开始时的2007年。之后,又通过虚假出资操作,形成已经出资合作的假象。在并未实际出资以及没有任何合作经营行为的情况下,余乾寿通过陈伟荣分别从王启政和杨金龙处拿到投资“分红”1475万元和1044.5677万元。除了投资“分红”外,余乾寿还通过各种名目和手段敛财,短短几年内,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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