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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的房产

碎片连在一起时,脑子里突然闪现的一个想法如五雷轰顶般让陈先生跌在了地上:难道我的房子现在已经不是我的了……陈先生猜出端倪之后立刻打电话叫来了赵先生质问情况,这才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清楚。早在2003年,赵先生就因生意失败欠了大笔债务,为了资金周转,便打起了前妻哥哥房子的主意。借走房产证之后,2003年9月,赵先生冒用陈先生名义与自己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于2007年2月将产权过户至自己名下,然后以此房屋办理抵押获得银行贷款28万余元。2011年4月,赵先生与案外人刘女士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约定将该房产作抵押,向刘女士借款70万元。2011年7月,赵先生又与另一位案外人许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该房产以130万元价格出售给许先生,2012年5月,许先生代赵先生向刘女士还款70万元,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之后,房屋便过户至许先生名下,同时向银行申请了60万元的抵押贷款。但奇怪的是,直至2013年5月,即房屋过户一年之后,许先生才向陈先生主张权利,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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