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广告收入归属之争
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因此,居住小区的公共配套设施属于所有业主,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想经营这些公共配套设施,必须经过所有权人的同意才可以。王世宇说,在郑州也出台了相关规定,《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户外广告或从事租赁等经营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经营收入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此外,物业公司还应定期对该项收益进行公示。所谓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包括: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例如户外广告;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物业管理用房的收益等。因此,小区电梯、地下停车场等公共部位的收益当然属于公共收益的范畴。虽然有法规和地方政府出台的条例作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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