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每一起案件的公平正义
毒品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嘉定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中发现,陈某有长期吸毒史,且在判决生效后,没有及时回到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在详细了解陈某的家庭、工作情况、生活习惯等基本信息后,该院分析评估认为,陈某处在社区矫正初期,且重新犯罪风险较高。为此,嘉定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建议对陈某运用电子监控器进行实时定位监控,以防止陈某重新犯罪或发生擅离被监管区域的情况。该建议得到了采纳。该院对电子监控器启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配合专职社区矫正干部向陈某解释了注意事项。电子监控器启用后,检察官通过还原陈某的活动轨迹、实时跟踪定位等形式,对其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回访,预防其再次违法犯罪。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托社区检察室,采用建立档案、文书审查、约见谈话、现场查访等方式,对社区矫正活动实行全方位监督。此外,针对判决执行交接脱节、出入境报备和边控手续不到位等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55件。加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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