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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枭雄”鲁向东

鲁向东受贿案中最大部分的金额均来自与孙尔康的共同受贿。这其中,还包括了鲁向东妻子王艳艳所属公司的大量“收入”,同样与鲁向东的“积极推进”分不开。鲁向东与孙尔康“合作受贿”的目录大致如下:2006年至2010年间,鲁和孙共同收受北京航美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贿赂1500余万元;2007年至2008年间,鲁向东和孙尔康共同收受上海某通信公司276万元;三是2006年至2007年间,鲁向东、孙尔康共同收受浙江广源229万元。有一段话在现在看起来依旧耐人寻味,鲁向东被检察机关控制后,他在交代中称:“当时我没把太多的权力攥在手里,导致地方权力过大并滥用权力,最后才出现了四川的李向东腐败案……”办案人员分析,鲁向东此言初听起颇有道理,但仔细听下去,就不难发现,他在为自己遮掩着什么,如果按他的话理解,把所有的权力全让他一个人控制起来,那么这些省级移动人员的腐败案中,他们手里所侵占的巨额钱财,全部叠加到鲁向东的身上,这会是怎样的一种“效果”!鲁向东活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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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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