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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计算机犯罪

过计算机及其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后,也会在一定空间内遗留相应证据。然而,计算机证据与传统证据相比,往往更为复杂,如果未能通过专门方式妥善予以处理,极易使计算机证据发生变化或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因此,侦查部门就需要依靠具有计算机证据收集、提取专门知识的勘查人员与技术专家,在计算机犯罪现场中开展勘查活动,从而确保所提取到的计算机证据能够成功地在法庭上得以运用。计算机犯罪的现场勘查,普遍均需进行计算机系统的操作,但为了不破坏原有系统,并获得更多与犯罪有关的证据,一般都不会使用现场遗留的计算机系统、硬件与软件。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在实施勘查活动前,除需备有常规勘查设备,如固定、记录现场及物证所用的摄影设备、摄像设备外,还应准备专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勘查设备。在硬件配备方面,勘查人员应当备有便于搜集证据,且使用方便的便携式电脑。此外,计算机取证勘查箱也是犯罪现场勘查中必备的专门设备,以用于对不同案件中的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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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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