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被告人
饭,被我婉言谢绝。我站在院坝,掏出手机迅即将新情况反馈给公安办案警察。后经查证核实,本案的真正被告人终于现出了原形。原来,现年17岁的熊某与曾某居住在同一个村子,他对曾某家的情况一清二楚,了如指掌。一年前,熊某伙同他人抢劫三名在校学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当公安机关将熊某等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熊某销声匿迹了。这年四月,本性难改的熊某再次携带弹簧刀,在城里巷道抢走一妇女价值约1800元的黄金项链。熊某被抓后,他知道自己犯有“前科”,为逃避法律制裁,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便假冒本村曾某之名。鉴于“曾某”刚满14岁,又是初犯,认罪态度好,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哪知熊某人小鬼大,在取保时谎称父母外出打工,打电话找了一个所谓的“叔叔”来将他取保出去。熊某在公安机关留下的联系电话是曾某家的,致使曾某差点挨冤枉。厘清案情脉络,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后,熊某机关算尽还是没逃脱法网,最终被法院以抢劫罪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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