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日本:用法律禁绝暴力团伙


          检察风云2014年第2
          日本:用法律禁绝暴力团伙
          
                    共2页
                      根据1991年《暴力团对策法》的界定,暴力团是指“以暴力为背景、以金钱利益为目的进行反社会活动的集团”。近代以来,他们开始大量地参与新兴工业,也与政府当局合作以换取发展的空间。他们一度充当社会调停人的角色,平息冲突,维持秩序。战后日本社会十分混乱,普通百姓常被攻击,警察无力管理,遂主动和以山口组为代表的暴力团接洽,希望由他们来维持社会秩序,保障普通百姓的安全。1950年,码头工人成立工会,与仓储公司就工资待遇谈判僵持不下,最终公司请来双方都服气的山口组组长田冈做调停人,此事得以圆满解决。某种程度上,日本暴力团的存在确实维护了一种法律以外的秩序和均衡。经由80年代日本政府强力整顿和黑社会内部兼并整合之后,时至1988年暴力团已减至3400个左右,总人数也缩减至10万人。许多暴力团开始了“主动漂白”的行为。他们开始成立公司,
下一页>>

jcfy20140228

首页 > 电子期刊 > J > 检察风云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