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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莫顿法案”诞生始末

·布拉德利的反对,他一口咬定“手绢不是在犯罪现场发现的,与本案无关”,明确表态不同意鉴定。让人们始料不及的是,这个过程竟然如此曲折,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律师和检方在州法院和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中进行了旷日持久的拉锯战,一拖就是整整六年。2011年6月,法庭最终裁定,要求检方将手绢交给法庭进行鉴定,它本来早就应该作为物证上交的。最终的鉴定结论清楚地表明,手绢上的血迹是被害人克里斯汀·莫顿和另外一名男子的,留下的DNA属于这名陌生人而和莫顿无关。通过成功比对,确认DNA是一个名叫马克·诺伍德的。2011年,警方逮捕了这个人。2013年3月,法庭认定诺伍德是杀害克里斯汀·莫顿的凶犯,裁定他犯有一级谋杀罪。然而,当初检方的错误不但使莫顿含冤入狱,而且让诺伍德逍遥法外。在克里斯汀死后两年,他又以同样的手段把另一位名叫戴布拉·巴克的年轻女子杀害。本来一个简单的DNA鉴定就能查明诺伍德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可是检方不当的干预却让鉴定推迟了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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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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