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最严“班规”
检察风云2014年第5
事出最严“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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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学生与男同学拥抱亲吻被发现后,教师当着同学面予以训斥批评,因不肯按经学生家长签字的纪律规定在全班同学面前做检讨,教师请来家长予以处理,从而引发学生跳楼伤害事件。对此,学校有责任吗?女学生自我伤害应由谁来承担责任?事出最严“班规”征得家长同意,最严“班规”生效。坐落在辽西沿海的某中学是一所普通的非全封闭式的学校。该中学二年级(3)班因接连发生打架、谈恋爱、逃学等事件,一度成为学校最典型的“问题班”。2011年秋季开学伊始,学校为改造、整顿、扭转该班班风,决定调整班主任。新到任的是一位颇有教学经验,以精干、威严著称的女教师黄艳欣。为不辜负学校与学生家长的重托与期望,黄老师到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为整顿纪律而制订班规。在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以及学校领导的认可后,制定出了“八不准”纪律条款,其中条款之一是明确规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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