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冤假错案是怎样酿成的
内倾式发展的需要,酷吏政治日益成为古代官场相互倾轧的常态现象。西汉宣帝时,廷尉史路温舒在其所著的《尚德缓刑书》中历数暴秦具有十大弊政,指出正是暴秦时代严刑峻法,网密于凝脂,毒甚于秋荼,酷刑恶法施之于海内,是以赭衣塞途,冤狱满地,天下溃叛,由此揭示了暴秦灭亡的必然性。然而,汉承秦制仍任用酷吏,司法黑暗依然故我仍是。所以,路温舒痛心疾首地指出,凡为治狱之吏犹如身怀利器,必生杀心,是故必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败法乱正,离亲塞道”。本来嘛,“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所以治狱尤当慎重。然而专制社会必以威严治国,高压服人,让整个社会时时处于一种恐惧之中,方能镇住各路人马和平头百姓。由此,路温舒一语道破了当时治狱黑暗的真谛:“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这就是说,判案严厉的都能获得公道的名声,判案公平的反而后来多有祸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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