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冤假错案是怎样酿成的
有哪一个刑事司法制度已经完美到可以防止冤假错案发生的程度,更没有哪一个法官敢说他从来就没犯过任何差错。然而,一旦发生冤假错案,不仅损害了国家司法公信力的权威,更侵害了社会公民的合法权益。执法犹防冤假事,一案成错几家哭,甚至冤案后面尸骨枯。刑事司法领域一旦存在不公不正的问题,往往会通过口口相传或者媒体曝光被放大,从而引起社会对于司法环境的整体不良观感。细想之,办案者跟冤假错案的当事人也没有什么个人恩怨,为什么在没有可靠证据的情况下,想方设法通过刑讯逼供也得坐实罪名呢?“专为深刻”的入罪思维习惯所然,当然背后可能还隐藏着政绩、治绩的追求。由此可以看出治狱之吏一旦忘记了恻隐之心,忘记了社会公义,恶法酷吏的思想观念随时可能死灰复燃。往事越千年,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产生恶法酷吏的历史土壤和环境并非可以在一夜之中得以全部消除。一言而蔽之,我们的时代也只有时时以历史为镜鉴,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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