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巧成拙的行贿人账目
运工程等项目中,为他人获得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在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先后17次收受人民币共计150万元。起诉书显示,汪扬17次受贿,有14次都在他河西的办公室,受贿的时间全是端午和中秋等中国传统节日之前,每次受贿的金额为5万元或10万元,共计135万元。而另外15万元,则是在兴隆大街和乐山路交叉口完成。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受贿的地点只有两处外,行贿的也只有张某一人。检察官称,行贿的地点是随汪扬的办公地点改变而改变的。2012年以前,他在河西上班,地点就在他办公室。2012年调到市政府工作后,地点就改在了他家附近的路口。对于赃款的去向,汪扬说:“一部分被花掉,大部分存在了几张银行卡里。”2013年4月份,汪扬受贿败露被“双规”,并退缴了全部赃款。庭审中,对于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汪扬供认不讳。不过汪扬提出辩解说,自己为张某两个工程招投标报名“打了招呼”,但在项目是否中标的问题上,不是他一个人说算的,他作为法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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