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镇宏:省委常委的腐败“江湖”
共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当选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何俊海等33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464万余元。此外,周镇宏还对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综上,对周镇宏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就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周镇宏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数十名群众和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2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周镇宏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镇宏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镇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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