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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庄色变
重处罚。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对于辩护人提出庄系初犯,有自首情节,并且已经全部退赃,请求对其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第一款、第386条、第383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67条第一款、第64条规定,判决被告人庄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 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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