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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高速腐败者

自知之明的陈波,为将来减轻自己的罪责,动员其亲属代其退赃323.99万元。其妻林某某向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退赃12.69万元。庭审结束后,陈波亲属又代其退赃366.01万元。至此,检察机关所查陈波与妻子受贿款数全部退出。案件很快移送到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2013年2月7日,陈波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随着案件的侦查终结,2013年11月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2014年2月17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陈波归案后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退清全部赃款,悔罪表现好,依法从轻处罚。审判结束后,审判长庄严地宣判:被告人陈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从位高权重,春风得意到身陷囹圄、身败名裂,陈波走过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我们不得而知。在庭审中,他对自己收受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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