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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局长的N个“第一次”


          检察风云2014年第8
          矿管局长的N个“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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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39岁的李普新调到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任副局长——正是在这个许多人眼中的“肥缺”上,李普新的人生轨道发生了剧变……第一次被动受贿2003年7月,李普新调到安阳县矿产资源管理局任副局长,起初两年,他仍旧秉持着在基层乡镇工作时养成的踏实肯干、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确实做出不少实事,干出了不小成绩。俗话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在他为自己的履历继续增光添彩的同时,也获得了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与好评。然而,好景不长,也许正应了那句俗语“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和大背景下,几乎每位在基层干事创业的官员,每当一门心思想要造福家乡、勤勉为官时,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冒出来给你点“考验”。2005年,对李普新的“考验”犹如不速之客,不期而至。那年9月,李普新妻子的弟弟关大鹏和朋友马俊峰等人合伙开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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