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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局长的N个“第一次”

儿的好处已然落实,自然也就该给儿子操心谋划了。李普新倒也毫不吝啬,他把自己之前陆陆续续受贿索贿得来的违法所得,凑了个10万元整,到银行存到了儿子的名下……第一次不管不顾在文峰区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缜密细致、抽丝剥茧般侦查此案的过程中,李普新一次不计后果的受贿经历竟然让经验丰富的侦查员们都倍感震惊,难以置信。那是2006年,李普新还是“李副局长”的时候,因为原有的安阳县矿管局办公楼过于狭窄破旧,上级同意了该局新建办公楼及职工住宅楼的申请报告。不久,李普新被委以重任,授权其负责主管矿管局办公楼和住宅楼的承建方招投标事宜。众所周知,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是贿赂犯罪高发频发的重灾区,所谓“高楼竖起官员倒下”,此之谓也。可一般说来,那种情况大都发生在受贿的监督方是在替别人监督工程项目,很少有人会在自己要长期工作、住宿的工程上稀里糊涂、盲目“放水”,毕竟谁也不想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谁也不愿让自己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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