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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菩萨”的致富经

的上海,天气阴冷,一头长发的李美林被民警领进了提审室,脸色略显凝重。“你有没有收徒?”“没有。”“你有没有在本市开展讲课?”“没有。”“他们为什么叫你师父?”“出于尊敬。”“你有没有接受供养?”“没有。”“你有没有借菩萨名义,让弟子帮你买车买房?”“没有,那是他们出于感恩自愿的。”……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铁栅栏后的李美林重复着自己的无罪辩解。“我没有诈骗,我从来没有称自己是佛菩萨,我没有以菩萨的名义做任何事情,没有诈骗的动机和理由。”李美林说,弟子们之所以给自己财物,都是因为自己曾经帮助了他们,“一切都是他们自愿的。如果说我有什么需要反省的,就是后悔自己不该拿他们的钱。” 李美林说。这一回答并未出乎检察官的意料——在本案一审庭审期间以及之前的讯问中,李美林也是这样坚持的。但显然,犯罪事实并不因为被告人的狡辩而消失。与李美林一样在等待二审审理结果的,还有十多位受害人,她们因为李美林的蒙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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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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