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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菩萨”的致富经

话或者单是看面相,就能洞察别人的内心感受,或者指出别人的特点和问题。虽然有弟子后来认识到,李美林的所谓神奇之处,实际上有很多心理学的技巧和封建迷信的东西,但是大家还是宁愿相信这位“活神仙”,心甘情愿地为她提供财物。实际上,直到本案一审宣判,依然有不少李美林的所谓弟子相信师父是无罪的,她们供养师父是自愿的,李美林对弟子的洗脑功效可见一斑。当金钱与信仰挂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李美林通过虚构自己为佛菩萨、能通神等事实,装神弄鬼、迷惑弟子,使受害人拿出巨额财物供养自己,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虽然李美林及其辩护人提出无罪的辩解,认为这些财物都是受害人自愿提供的,但受害人被蒙骗正是基于她自称“佛菩萨”的身份与能力,以及“如果不按菩萨指示办就会不幸”等虚假事实的基础上的。如果不是因为误信李美林为佛菩萨,这些受害人怎会动辄拿出几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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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fy201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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