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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三问


          检察风云2014年第8
          故意伤害罪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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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王律师,您好!我们家楼上邻居晾衣服没挤干,水滴到我晒在外面的衣服上,后来我找对方理论,对方还骂人,我老公就跟楼上邻居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了,现在经过鉴定为轻伤,警察说是故意伤害罪,但让对方取保候审了。别人告诉我,这种情况我要自己到法院告他,还要自己搜集证据跟对方在法庭上辩论。也有人说可以让警察告他,不用我们自己出面。我想请问一下到底哪种说法是对的,还有我们如果想要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应该怎么办?求助人:孙女士A:孙女士,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按照你的描述,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也就是说,既可以由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经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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