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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三问

人处理让双方都去验伤,我儿子没伤,对方眼眶骨折构成轻伤,公安说我儿子犯了故意伤害罪。我想不通为什么对方先动手打人不要紧,反而我儿子是犯罪。现在我该怎么办?求助人:乔女士A:乔女士,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案情来看,你儿子与他人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双方都动手打了对方,故意伤害对方身体,在相互殴斗过程中均有伤害对方的故意。法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要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才能成立,因为你儿子没伤而对方构成轻伤,因此只有你儿子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先动手打人,造成事态升级并直接引发相互殴斗,那么最多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可以对你儿子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但并不能因此否定你儿子的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故意伤害的轻伤害案件,如果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可以对被告人从宽处理;对于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争取不起诉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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