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学费困住穷妈妈
。儿子上的学校,相比当地的同类学校,的确贵了一点,可如今,又有哪个父母不愿为子女的教育投资花钱。要让儿子赢在起跑线上,对儿子教育的投资一分钱也不能减。高昂学费能否绑架没钱的老妈?调解未果后,怀化某法院于2013年年底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于明与金芸婚后聚少离多,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明的离婚诉求,予以准许。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未与子女直接生活的一方宜负担未成年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何谓必要?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本案中,壮壮就读收费昂贵的学校,是否属于实际需要呢?如果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当无不可;如果父母双方能力超强,亦无不当。但撇开特殊情况,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费用,应坚持通常标准,即因选择贵族学校多支付的费用,或者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应认为超出了实际需要的范畴。剔除壮壮因上贵族学校多支出的费用,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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