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奴法典》:古印度法律的珍贵文献
法规定种姓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截然高种姓婆罗门掌握宗教祭祀大权第种姓刹帝利武士种姓掌握军政大权第种姓吠舍从事商业或农业生产属平民种姓第种姓首陀罗从事低贱职业多数奴隶前个种姓被认生人除自然生命外因教育获得宗教上生首陀罗非生人只次生命种姓间戒备森严得桌食井饮席坐街居这大原始种姓外存许多杂种种姓地位职业法律明规定所权古代印度土地国制基本制度国王被誉大地主人原则上全国土地高所者凡占土地者皆得向国王政府缴纳赋税土地占主形式村社制村社中耕地般分给家使用牧场森林水渠等则村社社员共占使用土地国大前提下土地买卖土地私出现受到许多限制私人财物所权受法律保护偷盗小到井绳大到珍宝牲畜等类物品皆会受到数额等罚款或断肢等体刑高等种姓低等种姓所享财产权分别婆罗门被认物主摩奴法典第1卷第100颂用数字简单表述1100下首陀罗除维持生计生活资料外权利拥其财产8417债法古代印度契约关系较简单种类较少买卖寄存借贷劳务等种每种契约权利义务关系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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