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思考
国家亲权高度成年人监护权转移撤销救济恢复监督进行实体程序上积极探索探索监护权转移条件程序探索成熟基础上纳入法律规定强化监护权行使监督切权力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古易条真权力人们使用权力直到遇界线地方才休止权利虽权力主体性质迥异发生原作用机制类似深究起来论监护人消极履行监护权违反职责履行监护权其实都共诠释着上述铁证真正解决消极履行监护权等事件症结就把权利监护权关进法律笼子里欧美等国家法律明规定12岁下成年人得脱离成人看护独自家监护人责任保护被监护人人身安全保障其受教育权利政府旦发现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责任把成年孩子置身个脱离监护环境于监护人失责给孩子造成伤害或者保障被监护人受教育权利时法院将监护人进行严厉处罚情况严重会给予刑罚处置剥夺其监护权将孩子送入国家设立儿童监护机构换言现代社会中于父母成年人间力量比悬殊监护权存天然扩张性侵犯性权利行使须法律设定框架内进行任监护权行使加限制或监督情形都容易出现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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