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圈进化论从精英舆论场到大众朋友圈
博、微信等新媒体调整了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力量对比关系。一方面,新媒体造就的网络舆论场成了公众表达诉求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透过网络舆论推进对公权力的监督也部分实现了律师在诉讼中作为监督主体的实至名归。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推进,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监督或将在我们仍未知的某些领域继续发力,并给我们带来惊喜。比如,随着已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的实质性展开,隐藏在法院系统的“东郭先生”要想继续滥竽充数将越来越难。但要展望微信等新媒体对公权力的消解和重构并不容易。去年以来,中国新媒体舆论场最引人注目的变化大致是:门户衰落、微博下行、微信崛起。如果说微博是个崇尚批判与解构的陌生人社会,那么微信就是一个在点赞中传递温情的熟人社会。微博上市也改变不了它的颓势,微信却在时刻警惕自己像微博一样被媒体化。新媒体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它的消解力量,它不但模糊了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间的边界,它甚至也模糊了传统媒体与个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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