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儿不幸出生谁之过
险筛查结果的可能性。因此,医院对造成李希、陆成的损失承担20%的责任,其余80%的责任由李希、陆成自行承担。法院对李希、陆成提出的各项赔偿项目的数额认定为1.6万余元,苏州某医院承担20%,即3326元,酌情确定精神抚慰金3万元。综上,法院判决苏州某医院赔偿李希、陆成3.3万余元。李希、陆成不服一审判决,向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称:苏州某医院在为李希抽血筛查时,未按技术规范操作才算错了风险率,并且对原来高风险的筛查报告,手改筛查风险值,口头告知筛查结果为低风险,致使李希不能获悉正确的筛查信息,从而分娩出唐氏儿。这不仅仅是告知筛查信息程序上的过错,更主要是未按技术规范操作实体上的过错。一审判决苏州某医院只承担20%责任明显不当,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方面李希产出唐氏儿本身不是医师过失引起,另一方面本案确因医院在产前检查过程中存在过错而导致李希、陆成不能正确选择而致唐氏儿出生,因此,一审法院认定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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