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黑工” 的上海梦
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外国人在我国就业必须持有中国劳动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专家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准予工作的居留许可。但如今已遍及中国10省市的越南“洋黑工”,显然已超越了法律的界限。面对“洋黑工”现象屡禁不绝的现象,奉贤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从执法的层面,加大对“洋黑工”的查处力度是当务之急,特别是要加大对组织偷渡犯罪的惩罚力度,用刑罚来震慑一批犯罪分子。但对于被组织者,有关部门对境外黑工等“三非”现象,基本的处理办法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遣送一个”。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遣送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费用。违法成本太低,不能有效遏制外籍工人非法进入我国务工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国内用工企业的检查,工商、税务、劳动监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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