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已成新农村建设障碍
大多集中在50万至300万元。其中,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比重,比同期其他职务犯罪案件高出12.45%。有数据表明,去年全国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村官职务犯罪占到了29%。2013年,广州市检察院对外通报,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成为涉农职务犯罪高发群体。2012年全年查办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经济合作社社长和村财务人员占查办总人数的48.4%。不言而喻,“村官”腐败已经成为建设新农村的障碍。那么,“村官”腐败现象为何难以禁绝?“小人物”犯大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又是什么呢?究其原因在于: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职务犯罪的主观因素。许多村干部文化水平低,思想政治素质不高,特权思想严重,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把村民集体赋予的权力当成为己谋取私利的手段。从各地已经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来看,一部分村干部因为不懂法,自认为自己是农民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即使有经济问题最多是撤职了事,岂不知自己在协助乡镇政府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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