扳倒霸道书记
检察风云2014年第15
扳倒霸道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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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反渎局在检察长王志金的指挥下,历时半年多,彻底查清了辽宁省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书记李福春等的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事实。成为阜新市贪腐案官员职务最低但贪腐数额最大的案件。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检察院反渎局因此被该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014年5月21日,李福春等因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二审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年。“被”记录的科级干部即使站在被告席上,李福春依旧是那么“强势”,拒不认罪。“我承认这笔钱是从养老院套出来的,但是并没有据为己有,是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拿这笔钱后用作买公车了。”面对公诉人张煜对其贪污罪的指控,李福春巧舌如簧,甚至还有些咄咄逼人。“公职人员买公车有严格的标准,你有资格买上百万的豪车作为公车吗?公款购买公车合情合理,但是为什么要用非法手段把公款从养老院里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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