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骗子骗遍西班牙
国语,但没有玛丽张有魅力,开口者自我介绍叫珍妮赖。她的职务是丽晶旅游集团的财务总监。珍妮赖问老陆,文件收到没有,然后是请老陆确认200万港元的金额有没有疑问。当老陆回答:没有后,珍妮提出了要求:根据香港法律规定,你的200万港元奖金要缴纳40万港元的税金,否则奖金无法汇出。老陆回答很快:那你从奖金里扣除不就行了吗?你汇给我160万也可以啊。珍妮答说:陆先生,可能你不懂香港的法律,这叫“桥归侨,路归路”,香港税法第176条68款有明确规定:凡是得奖者必须先将税金交付本港税务系统后方可得到奖金,否则将视为偷税漏税处置,罚款金额800万港元至1000万港元。陆先生,如果你在48小时内不支付40万港元税金的话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时间从现在开始。我们等候你的回复。我们会在24小时之后再和你通话。同时,我们也将赋税的账号传入你手机内,请查看。对方说完随即关闭电话。老陆听的有些懵懂,这到底是真是假啊,类似这样骗局也听见过,但是根本就是几分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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