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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了,昏了


          检察风云2014年第15
          婚了,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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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年初,易先生和华女士相识,经过几个月相处,彼此心生好感,于2012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第17天,华女士:“老易,前一阵子一个朋友说要和我一起做生意,我现在手头有点紧,你看你名下有三套厂房,过户到我名下办理抵押贷款,筹些钱,以后的收益回报率可大了。”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易先生正满心欢喜地计划着两人未来的幸福生活,认为华女士的想法也是为了两人共同的未来,于是欣然答应了华女士的请求,“好啊,明天我们就去办手续吧。”第二日,易先生通过婚姻夫妻财产变更登记的形式将三套厂房过户至华女士名下。随后华女士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银行以该房产为厂房为由拒绝放贷。易先生得知后也并未在意,心想,反正我们都已经结婚,要一起携手相伴未来的人生路,厂房登记在谁名下并无太大关系,所以易先生并没有向华女士要求将厂房恢复登记到自己名下。然而让易先生始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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