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与教科书掌故
,日本乘欧战而夺之,旋复向我国强索权利。我国以力弱未可与战,乃隐忍承认之。夫日本以弹丸之国,朝野上下,并力经营,日以我国为的,伺隙而动,盖利我之弱耳。我国之人,苟能自强,则国耻有时而雪,国威有时而张,愿国人毋自馁也。第13课《国耻》与其《新式修身教科书》第6册第15课《明国耻》的课文则强调了国耻教育:国耻(一)吾国对外交涉,清代失败最甚……日本取琉球,并朝鲜,上国主权,委弃尽矣。明国耻……他若最近之中日新约,日本以哀的美敦书迫我承认,尤为可耻之甚者。我国民而尚具天良乎,于此而不用吾耻,复恶乎用吾耻!这些言论引起了日本的不满,日本驻华大使向中国外交部提出这两部教科书有排日记载,煽动反日情绪,不仅有碍两国邦交,而且可能会对两国关系产生有害的后果,要求中方禁止发行出售。民国教育部遂向中华书局发函,指出此教科书“措词稍欠含蓄,未免滋人口实”,“自宜再加斟酌”。中华书局则回复称自己所编教科书,“悉遵部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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