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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之治”系惊天谎言?

五钱”的咄咄怪事。同样是《新唐书·食货志三》,开篇就说唐都长安所处的关中地区,虽称沃野,然幅员有限,所出并不足供京师消耗,所以常要靠东南漕米的接济。而漕米须经水、陆转运,水路自江淮至东都洛阳“率一斛得八斗”,也就是说漕米自出产地至东都洛阳,运价便要占去货物本身价值的二成。再以车或驮转运至陕,仅三百里地,“率两斛计佣钱千”,算下来每斗又需费去运价五十钱。如此一路折腾,纵是那些米都是天下掉下来的,不要一文钱,“米斗四五钱”,也仅及洛阳至长安那段旱路运费的十分之一呢!长安米贵,本是不争的事实。贞元年间,关中和三辅地区的米价更有“斗千钱”的高纪录,而当时的国家储备粮库——太仓的储米,也仅能维持“天子六宫之膳不及十日”。所以,单高宗一朝,政府班子就曾有数次就食东都洛阳的经历。贞元初年,当时的关中地区,还真有过一次谷贱的特例,宰相陆贽便建议政府趁机以平价向民间购买,计在途所费,到太仓后每斗谷子也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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