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谈治国
他颇为焦虑。在推动“三反五反”运动时,毛泽东说:“一切贪污行为必须揭发,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三反五反”运动中,毛泽东在答复福建省委办公厅的询问时,严厉地表示:“贪污分子、浪费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当然大多数不是反革命分子(可能有一部分人即是反革命分子),他们的罪名是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但这个问题现在已极严重,必须看作如同镇压反革命斗争一样的重要,一样的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去进行斗争,一样的用死刑和徒刑等对待他们,并且一样的要查明情况,心中有数(犯贪污的占全体工作人员的百分之几,轻者重者最重者又占百分之几),精密地掌握这一斗争。”他并且表示:“全国可能须要枪毙一万至几万贪污犯才能解决问题。”谈以身作则:要是我随便吃了、拿了、用了,部长、省长、县长、村长们都可以,这个国家就没法治理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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