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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军事力量对比

和8000人的海上保安厅。1954年7月,日本又正式成立了虽无军队之名却有其实的自卫队,等于重建了军队。 按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及相关国际条约的明文规定,其军事实力只能维持在自卫所需的水准,总兵力不得超过十万,军舰数量不得超过30艘,总排水量不得超过十万吨,不能拥有航母及核动力潜艇,作战飞机数量不得超过500架,不得拥有远程轰炸机,不得发展弹道导弹技术。总而言之,日本自卫队按规定只能对本土进行自卫,不能拥有对外的远程攻击能力,而且其头上的“核保护伞”和遇到大战时的安全防卫,都交予美军负责。 自1960年日美安保条约签订后,美国出于对抗苏联、中国的需要,同意日本自卫队扩充到20万人以上,目前其总兵力约为286000人,其军费超过俄罗斯,与中国、英国、法国相差不多而居世界前五位(但日本同样有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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