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云激荡南中国海
约之外的国际外交政治谈判。
围绕南海岛礁争夺和海底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越、菲两国与中国长期较量,甚至驻守太平岛上的台湾守军也曾在1995年炮轰过越南供应船。尽管中国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策略,但只有中国积极遵守其内容,其他国家往往虚与委蛇,油气能源开发和侵占岛礁仍然毫不退缩。
在中国的外交斡旋下,各当事国2002年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南海局势趋于好转。该宣言约定:“有关各方承诺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由直接有关的主权国家通过友好磋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它们的领土和管辖权争议,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2003年中国作为域外大国,第一个加入了更具法律规范意义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两个举动传递出北京高度灵活的“柔性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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