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北洋海军夫妻合葬墓
后,侍女吴尔库尼从殉。各地官府也赞扬妻妾殉夫,称她们为“烈女”、“节妇”,并修书、立牌坊。康熙时,汉将朱斐上疏请求停止这一习俗,后经朝廷明令禁止后这一残酷陋习才逐渐结束。
从上段记载可知,即便是在封建社会枷锁的束缚下,夫死殉节在民间也不是强制要求的行为,一般百姓人家死了丈夫,妻子随夫殉节而去的例子比起为赡养年迈的公婆、抚养年幼的儿女而宁愿守寡的例子来可谓是九牛一毛。事实上,除了有“诰命夫人”头衔的女子有不可改嫁的强制外,对一般百姓并没有“从一而终”的硬性规定。明初历经成祖、仁宗、宣宗、英宗四朝的内阁大臣杨士奇(官至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兼兵部尚书)的母亲当年就因为早年丧夫致家贫而改嫁名士罗姓为妾(注意,是妾)。即便在程朱理学大行其道的宋代,最多也只是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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