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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为何日本不消停?

识别区的法理依据应清晰明了。划设防空识别区是国际惯例,20多个国家已经树立榜样。对此,不仅有外交部和国防部的官方解说,更应该让专家和学者来解释,详细介绍情况。尤其是要从国际法的角度和国际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对照性和比较性的解说。国防部发言人杨宇军对我国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目的作过比较清晰的说明: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领空安全,维护空中飞行秩序,不影响有关空域的飞越自由。他还列举了作为划设防空识别区法律依据的《国防法》《民用航空法》《飞行基本规则》等。但没有引用上述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文。既然提到“飞越自由”,那么,应该在作为划设防空识别区法律依据中加上《领海及毗连区法》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此次划设的东海防空识别区,说到底绝大部分是我国管辖海域上空的空域,并非公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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