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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来的刑责
而是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又因是消极逃逸,属于“不作为”犯罪性质。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之一是:先行行为原则上并不包括犯罪行为,此时直接以交通肇事罪一罪论处,致人死亡的情形应当作为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一般情形下的交<<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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