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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的债务,夫妻都要还吗
自己偿还。 那么,李女士作为王先生的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这笔借款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女士没有与丈夫约定该笔借款为王先生的个人债务,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也没有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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