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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已尽义务,为何无权获得“五保户”财产
效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已经明确规定,自行为开始时起,即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本案的教训在于:与“五保户”签订财产遗赠方面的协议时,务必查清财产的真正归属。 【案例2】早在2009年元月,71岁的黎大爷与所<<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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